工赈,即以工代赈,它属于赈济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单纯赈济,其特殊性在于赈济与建设的结合与统一,它是赈济对象主要通过参加必要的社会公共工程的建设而获得钱物的一种特殊的赈济方式。18世纪的中国政府之所以在灾发比较集中的地区多次大规模地实施工赈救荒,是因为其在补充其它赈济方式的不足、满足更多待赈者需求的同时,使政府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并兼顾到政府抑制社会动乱、发展农业经济以及培育民风等深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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