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管理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Management in Chinese Medicine 2008年 5月第 1 6卷第 5期 l 335
诊疗过程和效果,还会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过程提
高中医药整体治疗水平,使中医药诊疗的特点和规
律更易于被广大从业人员所接受和把握。
3 认识误区之三:认为“中医药标准一经制定,
就要强制执行”,因此抵触情绪较大
这一认识误区与我国标准化发展历程有一定关
系。从建国开始至《标准化法》(1988年 l2月 29日
颁布)正式实施前,我国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和对标准
强制实施的管理运行模式,规定标准一经制定,就是
技术法规,必须严格贯彻执行。这种模式适应了当
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促进了当时国民经济的发展,但
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实施主体 自主权的发挥和技
术、产品的更新换代。《标准化法》实施后,标准被划
分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