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东旗永盛小区综合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简称《报告》)为对象,在勘察现场取样后,对试样性质人为改变,然后进行固结试验,对所得土工固结试验结果与原状样状态下所得到的试验结果对比,探讨该假设前提下所得试验结果与《报告》中数据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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