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经营性陵园等五个建设项目用地局部修改连江县潘渡乡、敖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5]1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27.7539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3.2811公顷)列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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