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通讯!!""#$!"
公 告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国务院第394号令%和"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
土资源部第29号令%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 &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国土资源部拟于2006年
11月11日至17日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
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材料
按照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第30号令和第31号令三个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
申请单位于2006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省级国土资源厅$ 局%地质环境处* 各省
$ 区&市%国土资源厅$ 局%于2006年11月17日前将本省$ 区&市%资质申请材料报送到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