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建设科技| 2004·5 |
两会建言
近些年,我国城乡建设事业一
直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199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
简称《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使我
国建筑业走上了依法治业的轨道,
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稳中有升,建筑
市场秩序趋于规范,安全生产形势
逐步好转,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有所
减少,保障和促进了建筑业的快速
健康发展。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
地位和作用逐渐增强,
建筑业已经成为国民
经济的支柱产业。
但各地在贯彻实施
《建筑法》的过程还存
在的不少问题,建筑市
场存在着工程质量和
安全形势严峻、拖欠工
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严
重、腐败行为屡禁不止
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
题。这些问题反映出我
国《建筑法》的不完善,
应尽早修改《建筑法》。
那么,《建筑法》的修改
应立足哪些方面?“两
会”前夕,记者采访了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筑设计研
究院顾问总建筑师李铭陶。在今年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