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时,通常要对潜在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按照国际上对招标方式的权威定义,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报名投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数量不做限定,对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完成工程施工的信誉和能力也不一定做具体要求,即不进行资格预审,允许任何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资格审查在评标阶段进行,即进行资格后审,但由于我国建筑业行业门槛不高,资格审查合格标准不明确以及投资主体的责权利等问题,因此我国在招标相关法规中明确了资格预审这一方式。目前,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时,通常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名单,其实质是将公开招标的过程分成资格预审和评标两个关键的阶段来完成。如果在资格预审中未获通过,更谈不上中标,因此资格预审对于潜在投标人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