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发出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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