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科[2006]319号)的要求,为保证标识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制定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管理细则》和《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专家委员会章程》。本刊现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实验室管理细则》刊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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