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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财会〔!""#〕# 号
关于发布 !""# 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的通知
回避制度,评审人员与被评审项目单位有直
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应当回
避。
第四十一条 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
(一)评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稽(复)
核部门”,专职负责项目评审的稽(复)核工
作。
(二)项目评审的复查稽核包括对评审
计划、评审程序的稽核;对评审依据的复审;
对评审项目现场的再踏勘和测评;对评审结
果的复核等。
(三)项目评审的复核稽查方式包括全
面复查、重点复查和专家会审等。项目评审
负责人应全面复核评审工程底稿。
第四十二条 评审报告的质量控制
(一)评审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项
目评审情况和结果,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
要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发现重大问题,要
作重点说明;
(二)评审报告经过内部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