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近日,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根据《通知》,示范项目由企业自主申报,选择范围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旧轮胎、废塑料、废油、废旧纺织品、建筑废弃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等资源再生利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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