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规字[2017]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3月22日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实现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古都风貌彰显、落实老城功能疏解和容量控制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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