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某项目公司为了获取最大的市场利益,盲目压价发包,选择了不恰当的中标人,导致工程长期不能竣工交付使用,引起合同纠纷的案例分析,阐述了合同纠纷可以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具有自愿、独立与快捷的特点,在合同纠纷处理中广泛采用。不合格工程的造价纠纷需要对工程进行加固,加固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当事人要有效维护己方的利益,要以项目利益为重,重视项目干系人的利益平衡,选择诚信且有能力完成项目的施工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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