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真正在建筑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等文件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建筑业全面实施营改增。这意味着,5月1日起,全链条覆盖的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已在我国施行了二十余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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