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11月4日以建质电[2008]112号发出了《关于近期一些地区发生重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情况通报》,望各地认真吸取事故惨痛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刊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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