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在水电建设工程投资规模的宏观控制管理中采取阶段发布计价依据、在有效期内基本不变的投资控制管理模式。就水电建筑工程人工费而言,在设计概算费用标准、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发布后的有效期内,人工预算单价标准固化,不同年份的水电项目设计概算,人工预算单价标准均不调整,直至新一轮计价依据发布才启用新的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由此导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采用采用较低的人工费标准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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