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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 年 $%&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对黑龙江、陕西、河南、四川、江苏五省贯彻实施
《建筑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天津、
山西、山东、广西、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常委会对本地贯彻实施 《建筑法》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
检查组认为:各地贯彻实施 《建筑法》总的情
况是好的,做法和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建筑
法》规定的一些法律制度得到了认真贯彻执行,建
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得到了加强,工程建设和建筑市
场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但是,各地在贯彻实施 《建筑法》的过程中,
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业主行为不规范,压工期、压
价等现象很普遍,拖欠工程款严重;建筑工程招标
投标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转包、违法分包、挂
靠现象仍然存在,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容忽视;工程
监理不到位,监理制度执行不严;管理体制不顺、
执法不严,部门分割、地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