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至2006年4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了历时近10个月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最终形成了评估报告,并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