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综合反映区域内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适宜度及在生态、资源方面的优劣势,特提出土地位概念,并构建指标体系,对2014年湖南省13个地级市(湘西州除外)的社会、经济、资源和生态4个子系统层通过全排列多边形综合指数法计算其土地位和综合土地位。结果表明:长沙、湘潭、株洲、衡阳等市的社会土地位较高;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等市的经济土地位较高;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岳阳、常德、郴州、怀化和娄底等市的生态土地位较高;长沙、株洲、郴州和怀化等市的资源土地位较高。长沙、株洲、湘潭、衡阳、常德和岳阳的综合土地位较高,邵阳、益阳、张家界、郴州、怀化、永州和娄底的较低,其评价结果与现实情况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