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 2005年第1 期 Proje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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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
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
活动,均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
“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
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
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