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分区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明确主城各区及涪陵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荣昌区为重点发展区域,万州区、黔江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为积极发展区域,其他区县(自治县,以下统称区县)为鼓励发展区域,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及现代木结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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