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建法[2014]7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提升首都形象,促进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本着\"安全第一,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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