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办流通函[2011]6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自2006年起,我部开展了两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促进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在总结前两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商务部决定在\"十二五\"时期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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