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建筑企业适用具体合同条款时的实务要点及风险防范提出相关建议(一)《2017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第1.1.4.4款和第15.2.1款设定的缺陷责任期起算点不完全一致,合同当事人在使用时应作出相应修改1.修改建议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直接决定了建筑企业要求建设单位退还质量保证金的时点。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越往后,对建设单位越有利;与之相反,对建筑企业而言则意味着风险随之增加。但笔者注意到,《2017版施工合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