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4号,2008年1月1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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