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墙体材料生产线设备安装\n7.1 烧结砖生产设备\nⅠ 湿式轮碾机\n7.1.1 湿式轮碾机中心线与安装基准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 mm.\n7.1.2 碾盘标高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 mm.\n7.1.3 碾盘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mm/m.\n7.1.4 扇形篦子板水平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 mm/m.\n7.1.5 铺料板与扇形篦子板距离不应大于10 mm.\n7.1.6 轮碾机主轴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1mm/m.\nⅡ 滚筒筛\n7.1.7 滚筒筛中心线与安装基准中心线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 mm.\n7.1.8 滚筒筛进料口、出料口中心线与安装基准中心线的相对位置允许偏差不应大于3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