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1日,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陆上风电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有关单位的标委会委员、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规范》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规范》逐章逐条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格式规范,逻辑严谨,结构清晰,用词简明,规定明确,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规定。经与会专家投票表决,一致同意《规范》送审稿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