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
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建市 [ 2006 ]32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 ,直辖市建委 ,计划单列市建委 (建设局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总后营房部工程管
理局 :
为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 ,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
现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
附件 :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 ○○六年十二月七日
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举措 ,对规范工程承发包交易行为 ,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 ,遏制拖欠
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建设部于 2004年 8月和 2005年 5月分别印发了《关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