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
取消 103 项行政审批等收费项目的通知
[公布机关 ] 财政部、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文 (令)号 ] 财综[ 2004 ]87 号
[公布日期 ] 2004111124 [类 别 ] 经济法·财政
[施行日期 ] 2004111124
党中央有关部门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
厅 (局) 、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
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促进依法行政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
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 2004 ]10 号)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04 ]
24 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2004]16 号) ,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
位有关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