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重组程序,其目的是在清算程序之外为那些经过重
组可以恢复竞争力的企业提供一条通道,其重点是为
债务人减债。
2.银行和解协议:银行和解协议(BCA)是整个
企业银行重组计划的重点措施。银行和解协议在功能
上与法庭和解协议是相同的,之所以在法庭和解程序
之外又设计了银行和解程序,主要的目的是为了避开
法庭和解程序的诸多缺陷,给那些有重组价值的债务
人企业在清算程序之外再开辟一条通道。银行和解程
序是一个临时性的重组程序,只在1996年3月18日
之前有效,同时也是一个局部性的重组程序,只适用
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原理上,银行和解程序类
似于美国破产法第11章的重组程序,但它是一个没有
法庭参加的庭外和解程序。签订银行和解协议的申请
由债务人向牵头银行提出,其中包括对企业进行全面
重组的计划。申请提出后,牵头银行组织债权人与债
务人企业谈判。在与债务人的谈判中,债权人可以被
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