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中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的显化
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权是一项具有财产属性的权能,房屋拆迁时不宜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不加区分进行一体化补偿。在城市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可以相互分离的现行制度安排下,房屋拆迁时应根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属性,对土地使用权的增值收益在土地所有人和合法房屋所有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并显化土地使用权价值补偿,将是减少城市建设拆迁纠纷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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