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LABOR 2005/08
5 0 争议专栏·办案手记
作为劳动报酬主要表现形式的工资,是劳动关系当事人
双方权利义务中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工资的标准都是由当事
人双方通过劳动合同加以约定的,即便在没有书面劳动合同
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也会就此作出口头的约定。无论是口
头约定还是书面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
不得对此作随意的变更。《劳动法》第17条第二款所作的“劳
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
同规定的义务”这一规定,就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某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内衣生产的公司,该公
司是在原国有企业的基础上,通过将主要生产部门剥离并引
进外资成立的一家合资公司,中方拥有其中49% 的股份,外
方则拥有51% 的股份,并由外方主要负责该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该合资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使自己的品牌拥有
了知名度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