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监理委托代理中激励约束与参与约束探究
文章对业主与水利工程监理关系中的激励约束与参与约束利用委托-代理理论进行若干拓展研究,激励相容约束(IC)相对于参与约束(IR)更为重要,而且不能满足激励约束的机制为无效机制。业主可通过相应的激励约束措施诱导工程监理努力工作并最终提高工程监理的运作效率,降低\"道德风险\"的发生概率,研究成果可为工程监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定理论支持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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