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正陕政发[2011]5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切实做好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