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 2004年第4 期 Project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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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
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的投诉及其处理活动。
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
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
第三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
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前款所称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
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
他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 各级发展改革、建设、水利、交通、铁
道、民航、信息产业(通信、电子)等招标投标活
动行政监督部门,依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