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应用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问题解析——对综合管廊工程社会资本运营能力的匹配要求与建议
一、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现状分析\n1.现阶段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的主体与客体\n我国现阶段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方面尚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格局,无论是管理的主体还是管理的客体都并行着多种方式.\nPPP概念提出之前,在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方面被清晰地分成了两大块:第一块是廊道管理,其主体单位一般均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管理的客体即为综合管廊廊道和附属设施;第二块是对纳入综合管廊各种管线的生产运营管理,其管理主体分别为管线权属单位,管理的客体即为对应的专业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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