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金融·政 策 法 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
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
将土地开发整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开拓
进取,真抓实干,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各地依法行
政意识的增强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各专
项资金的征收情况越来越好,特别是中央又将土地出
让金的部分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补充耕地的资金
逐步增多,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为贯
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
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
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
发[2004]28号)精神和最近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厅
(局)长会议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