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创新机制 构建安全和谐的农村消费环境
——贺兰县工商局推行“村所结合”的农村市场监管模式
■ 贺兰县工商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列为“十一五”规划 , 成为
新时期的国策之一。如何发挥工商职
能、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
务 ,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 积极支持和
服务“三农”, 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
序 , 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和
谐的消费环境, 是摆在各级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宁夏贺兰
县工商局立足工商基本职能 , 延伸工商
服务功能 , 坚持“工商所能 , 法律所依 ,
政府所想 , 村域所需 , 企业所求 , 农民所
愿 ”的 原 则 , 积 极 探索 创 新 监 管 机 制 ,
在辖区村域大力推行“村所结合”的农
村市场监管模式。
一、“村所结合” 监管模式的具
体做法
( 一) 成立组织机构。县局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