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监察厅关于对农用专项资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预算外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报告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监察厅《关于对农用专项资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预算外资金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报告》中所反映的情况,尽快地克服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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