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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通讯
CHENGSHI GUIHUA TONGXUN
2006.5
法规动态
办法中就规划管理的内容有如下规定:
市政管廊专项规划应在充分考虑各专业管线单
位规划需求的前提下,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编制。
供水、弱电、供电、燃气等各专业市政管线专
项规划由各自对应的主管单位组织编制,经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市政管廊专项规划,
并报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政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应根据城市总体发展
规划,充分调查掌握城市管线地下通道现状,合理
确定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科学预测规划需求量,坚
持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
则,使市政管廊专项规划和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
平相适应。
市政管廊建设应依据市政管廊专项规划,与新
建、改扩建城市道路和新区建设同步进行,并对原
有的存量资源逐步进行改造。
2005年8月召开的国家矿山公园领导小组第一
次会议,评审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