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工作量和工作难
度远大于以行政审批为主要形式的准人管
理 ,管理部门习惯于 “以批代管”,再加
上 “好人主义”盛行,导致建筑企业入门
难,出门更难。
(二)管理体制的缺失
一 是准入管理的审批部门不统一。目
前在建设领域保留资质审批权限的部门较
多,除了住建部,还有不少部委也都在发
放工程监理、检测等相关资质。而且即使
是施工、设计等已经归并到住建部的相关
资质,有关部委仍然采用会审的形式进行
实质审批,极不利于管理的规范和统一。
二是由于部门利益产生的行业壁垒依
然存在。各行业部门出于部门利益,以及
传统的既有思维,仍然采用各种形式设定
行业准入门槛,导致一些行业仍然存在较
严重的行业垄断现象和行业壁垒。
三是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产生的区域壁
垒比较严重。许多地方出于地方财政的考
虑,在工程建设方面会更多的偏向于本地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