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住 宅 设 施8
政策法规Policies and Codes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
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
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
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
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 号)规定的
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货物招标投标
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