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开展本市玻璃幕墙建筑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建设局)、房地资源局,各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和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上海市建筑物使用安装安全玻璃规定》等规定, 加强对玻璃幕墙建筑使用的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稳定和使用安全,决定在本市范围 内组织开展玻璃幕墙建筑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从2004年12月31日前竣工使用的,在本市范围内的玻璃幕墙建筑包括由玻璃、金属和石材组合的幕 墙建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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