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
甬经资源[2011]105号各县(市)区经发局(发改局、科工局),杭州湾新区、保税区、大榭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根据《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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