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永安西门水电站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批复
正 永安市人民政府:《永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安西门水电站库区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拨)用的请示》(永政地[2003]10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永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15.5331公顷(其中耕地9.806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永安市燕西街道办事处桥西村旱地1.0133公顷、园地0.3333公顷、林地1.3公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