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约谈暂行办法
国铁设备监[2017]38号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铁路行业监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约谈,是指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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