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土地与城市土地的比例一直未成均衡状态,农村土地面积远远超过城市土地.而一个国家的发展不可避免的需要利用到土地,这个时候占较大面积的农村土地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土地征收的主体.而农民没有其所有的土地之后生存能力或者质量会相较之前下降,因此国家有出台《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但被征收者认为条例中的补偿并不能够很好的解决其生存问题,这个时候被征收土地所有者与国家或者代表国家的政府自然的产生了矛盾,且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这种矛盾越来越突出.本文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参考域外国家的做法,提出一些对未来有建设性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