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自1988年颁布试行五年来,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主编单位在广泛征求全系统各设计院对试行本的意见后,于1992年2月提出了《水利水电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定》征求意见稿,再次在全系统的流域委院、两部直属院和部分省院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