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芙蓉江官庄水电站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在芙蓉江官庄水电站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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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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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正>黔府办函[2014]53号遵义市人民政府,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芙蓉江官庄水电站工程是芙蓉江干流规划开发建设的中型水电站,电站装机容量50兆瓦。水库正常蓄水位411米,总库容929万立方米,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移民安置涉及道真自治县旧城镇、隆兴镇和玉溪镇。为确保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芙蓉江官庄水电站工程淹没区及工程占地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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