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国水利执法战线上,活跃着两支执法队伍,一支是水政监察队伍,一支是水利公安队伍。这两支队伍的共同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水法规,保护水、水域、水工程的安全与完整,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水利秩序。但是,二者的管理体制、执法依据、执法手段等却有显著区别。一、在管理体制上的区别水政监察是水行政机关设置的专司水行政执法的队伍,其人员、装备、经费、执法任务等,都由水行政机关负责管理;水利公安是公安机关设在水利部门专司保卫水、水域、水工程的公安执法队伍,其人员、装备、经费执行公安部门的标准,但由水利部门负担。公安业务受公安机关领导,水事执法任务由水行政机关部署。